湖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09年市区高中段
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区教育局、有关学校(单位):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初中毕业考试与高中招生改革的指导意见》(浙教基〔2008〕67号)及《湖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湖州市2009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段招生实施意见的通知》(湖教基〔2009〕28号)文件精神,为保证今年市区高中段招生考试和招生录取工作顺利进行,提出如下实施办法,请遵照执行。
一、招生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户籍在湖州市区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和往届初中毕业生(不含各类高中学校的在校生)可以自愿选择报考在湖州市区招生的各类高中。
(二)户籍在省内市区外,并在市区初中学校就读的初中毕业生一般应回户籍所在地报考。如学生和家长希望在市区报考的,需填写借考、借读申请表,经审批同意后可以报考相应类别高中学校。
(三)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目前高中毕业生必须在户籍所在省报名参加高考,且浙江省已全面实施普通高中新课程,所用高中教材、高考方案与其他省不同,外省户籍学生在湖州市读普通高中,将对其今后回户籍所在省参加高考带来不利影响。因此,户籍在外省并在市区初中学校就读的初中毕业生原则上应回户籍所在地报考。如学生和家长希望在市区报考的,需填写借考、借读申请表,经审批同意后可以报考相应类别高中学校。
二、招生计划
市区各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见《2009年湖州市高中段招生报考指南》。
三、报名工作
(一)报名地点:在市区初中学校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在就读学校报名。在市区外学校就读的市区户籍初中毕业生直接到市教育考试中心报名。
(二)报名时间:5月4日至8日,考生向初中学校报名和填报志愿。5月10日到12日,各初中学校向市教育考试中心集体报名。
市区户籍在外地就读的考生于5月2日至3日向市教育考试中心报名。
(三)学校报名工作内容及要求
1.审核考生报考资料:一是审核每个考生的户籍所在地,核对考生出生年月、应往届、身份证号等考生基本信息。二是审核考生的学籍,查对考生的学籍变更情况(包括转学、留级、休复学等),确认省一级重点普通高中定向招生学生的资格。
2.填报志愿:召开毕业班学生会、家长会,指导考生和家长按要求填报志愿,录入考生报考信息。统一打印考生报考信息和报考志愿,交学生本人和家长签字确认。
3.审核上报加分名册:根据《2009年湖州市区高中段学校优惠加分实施细则》(见附件2),对加分学生的资格和分值进行初审,并造具加分名册、收集加分证件。网上上报各校优惠加分学生名册和分值,获省级学生艺术特长水平测试B级、B1级和B2级学生免交证书,网上程序上报时需详细录入测试项目、测试时间及等级。
(四)学校向市教育考试中心集体报名应带物品
1.纸质材料:报名册、报名情况统计表、优惠加分名册及有关证件。其中中考报名册、报名情况统计表须同时报区教育局一份。
2.网上报送:按规定时间报送学生基本信息、学生志愿、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优惠加分信息、体育平时成绩、符合定向招生条件的学生名单等数据文件。
3.报考费:每人65元。
(五)市区户籍在外地就读的考生向教育考试中心报名时应带物品:
1.户籍证书(户口本或户籍管理中心出具的户籍证明)。
2.学籍证书(义务教育证书或毕业学校证明),毕业学校出具的综合素质测评表及体育平时成绩证明。
3.符合优惠加分条件的考生的加分证件或证明(均需原件)。
4.报考费:65元。
四、志愿填报
(一)各校要加强初中毕业生志愿填报的宣传指导工作,召开毕业班学生会、家长会,向学生和家长宣传今年高中段招生的形势,鼓励更多的考生报考高中段的各类学校。同时要向考生讲清各类学校综合素质测评等第要求以及各校招生人数、招生范围、报考条件和收费标准等。指导考生根据本人实际,客观、合理地选择报考志愿。报考志愿网上报送后集中打印,学生和家长签字确认后方为有效,否则所填志愿无效,学校教师不得代签。
(二)考生要按本人意愿并征求家长意见认真填报志愿,愿意报考的学校不要漏报,不愿报考的学校不要填报。
1.普高志愿:考生可填报5个普通高中志愿,可以从向市区招生的普通高中中选择适合本人就读的学校,按本人志愿顺序填报,并在相应栏目内填入招生学校代码。其中湖州中学公办与湖州二中公办不能兼报、湖州中学择校与湖州二中择校不能兼报。普通高中公费生与择校生在填报志愿中具有不同的学校代码,须分别填报。考生应征求家长意见按本人家庭经济情况慎重选择是否填报择校和民办志愿。
2.中职志愿:考生可填报3个中等职业学校志愿,可以从向市区招生的中等职业学校(见《2009年湖州市高中段招生报考指南》的中职招生计划)中选择适合本人就读的学校,按本人志愿顺序填报,并在相应栏目内填入招生学校代码。本市以外的中职学校不填志愿,有意报考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到招生市场直接录取。
(三)报考湖州一中音乐美术特色班的考生需在普高志愿表中填报相应的志愿(分别是湖州一中音乐班、湖州一中音乐班择校、湖州一中美术班、湖州一中美术班择校)。考生还需提前到招生学校报名,参加术科专业测试,测试合格者方可填报以上志愿,否则无效。
(四)报考湖州艺术与设计学校服装表演、音乐、美术专业的考生需提前到招生学校报名,参加专业面试。专业面试合格者还需在中职志愿表中填报该校,否则无效。
(五)今年,市区中等职业学校涉农专业实行提前招生,有意报考此类专业的学生提前到招生学校报名,并参加学校组织的综合测试。测试后,由招生学校按招生计划择优录取。被录取学生不再参加中考文化课考试,不必填报升学志愿。
(六)经省考试院同意,湖州职业技术学院开展“自学考试与职业教育衔接新模式试点”,我市重点职业学校部份骨干专业今年首批招收4年制自学考试衔接新模式试点班。有意就读此类试点班的考生直接填报中职学校志愿,录取后考生与学校双向选择就读专业。
五、学业考试与综合素质测评
(一)学业考试
实行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简称“中考”)制度。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是义务教育阶段的终结性考试,也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之一。各区和学校不再单独组织毕业考试与升学考试,被中等职业学校涉农专业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中考的文化课考试,可由学校根据平时学业成绩或单独组织考核来评定。
中考考试科目、分值和时间详见《湖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湖州市2009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段招生实施意见的通知》(湖教基〔2009〕28号)。
(二)综合素质评价
各类高中阶段学校录取新生时必须把综合素质测评等第作为必要条件,市属省一级重点普通高中招生应达到2A2P及以上等第,其他高中阶段学校招生一般应达到4P及以上等第。
(三)高中段招生录取总分为:学业考试总分(满分570分)+体育成绩(满分30分)+艺术成绩(满分20分)+优惠加分(不超过20分)。其中,体育成绩由平时成绩(10分)和专项测试成绩(20分)二部分组成;艺术成绩根据综合素质考核中“艺术类”测评等级记分,P等及以上记20分,E等记0分。
(四)考试、考务
1.体育专项测试:由市教育考试中心组织并实施。
2.中考考点设置:由市教育考试中心统一安排,市区所有考生异校参考。
3.中考日程安排:文化课考试时间为6月13-14日两天。具体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日期 上 午
下 午
时间
科目
时间
科目
6月13日
(星期六)
9:00—11:00
语文
2:00—4:00
科学
6月14日
(星期日)
9:00—10:40
数学
1:30—3:00
英语
3:50—5:10
社会·思品
4.考试形式:社会·思品采用开卷形式答题,其他4科采用闭卷形式答题。
5.中考评卷:今年开始,中考文化课阅卷采用网上评卷,考生须按网上评卷的要求进行中考答题,学校也应做好相应的指导与演练工作。
6.成绩发布:预计于6月20日发布中考考试成绩,考生可到毕业学校查询,并在成绩公布后次日到毕业学校领取成绩单(即录取报到证)。考生也可通过湖州教育考试网(www.hzjyks.com)或拨打中国电信16846169声讯台、中国移动信息查询热线12580查询成绩。
7.查分:考生如对公布的成绩有疑问,可向毕业学校提出查分申请。查分时间为成绩公布后二天内,由学校统一到市教育考试中心登记。原则上每生只查二门科目,查分只限于查主观题中有无漏评、积分及统分误差,不查评卷宽严,不查客观性试题。
8.分数线公布:查分结束后公布各高中学校录取分数线,考生可通过上述第6点的方法查询被录取的学校。
六、录取
(一)高中阶段学校在达到综合素质测评等第要求的考生中,根据其志愿、招生录取总分,按照招生计划进行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烈士子女可根据考生意愿录取。
(二)普通高中录取
1.省一级重点高中定向招生录取:湖州中学、湖州二中、菱湖中学、吴兴高级中学定向招生录取按《2009年湖州市区省一级重点普通高中定向招生实施办法》(见附件1)执行。初中学校被省一级重点普通高中录取的学生数未达到定向分配名额的人数时,可在有资格有志愿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降分录取,直到达到定向分配人数,但降分分值控制在20分以内(含20分)。
2.统一录取:市区普通高中按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划线录取。已经被上一志愿录取的考生不参加下一志愿的划线,未被上一志愿录取的考生进入下一志愿参加划线。
3.特长生录取:普通高中如招收特长生,应制定本校的特长生招生的要求和优惠办法,并予以公布。在5月30日以前将拟录取名单和有关特长证件以及特长生的学业考试成绩要求报送市教育考试中心,由市教育局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在中考后录取。
4.报到注册:已被普通高中录取的学生持《录取报到证》于成绩公布后5天内到高中学校报到,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如期报到的,应向录取学校请假。招生学校不得拒收录取在本校的考生,不得擅自招收未录取在本校的考生,不得擅自突破计划降低录取分数线违规招生。招生学校于新生报到之日起通过网络随时报送已报到的新生名单。
(三)中等职业学校录取
1.统一录取:除涉农专业外,中等职业学校须在中考后按考生志愿录取。中等职业学校按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划线录取。已经被上一志愿录取的考生不参加下一志愿的划线,未被上一志愿录取的考生进入下一志愿参加划线。
2.专业录取:统一划线录取后,考生的录取专业一般由考生与学校双向协商选择。其中中职学校部分专业如“3+2”、“5年一贯制”、中职与高职4年制自考大专班及高级工班等由学校划线录取。
3.报到注册:市区学校和有省示范专业的三县学校在市区招生的报到时间为分数线公布以后5天内,考生凭《录取报到证》到招生学校报到,报到时由学生或家长与学校双向协商选择专业。考生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如期报到的,应向录取学校请假。招生学校于新生报到之日起通过网络随时报送报到的新生名单。
4.外地中职录取:经省教育厅批准在我市招生的外地学校在市区招生的时间为7月4日至5日。学生可到市教育考试中心参加外地学校招生录取市场,直接向招生学校报名录取。招生学校在录取结束后向市教育考试中心办理手续。
(四)湖州一中普通高中特色班的专业测试、湖州艺术与设计学校艺术专业的面试和湖州现代农业技术学校的综合测试由招生学校组织,市教育考试中心监督。招生学校要事先制订报名、测试和面试办法,经市教育局同意后实施,并向考生公布。测试和面试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两个等级,测试和面试不合格的不参加录取。招生学校须在规定时间内将测试结果上报市教育考试中心。
(五)生源学校可以通过网络查询本校毕业生报到情况。
(六)对科技、体育、艺术、信息学等方面具有特长的考生和符合政策类优惠照顾的考生可以加分录取。优惠加分细则见附件2。凡附件中未列的竞赛、未列的优惠照顾对象一律不予加分。学校须在集体报名时把有关证件交市教育考试中心审核。
七、本办法解释权属市教育局。
附件:1.2009年湖州市区省一级重点普通高中定向招生实施办法 2.2009年湖州市区高中段学校招生优惠加分实施细则 3.湖州市区中考借读、借考申请表
二〇〇九年四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高中 招生 办法
湖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9年4月27日印发